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宜昌市公开征集屈原雕塑作品最高可获10万元奖金

发布时间:2022-09-05来源:三峡日报

屈原的世界·世界的屈原

2022年湖北宜昌屈原文化公园

雕塑创作大赛

来了!

为将屈原文化公园打造成宜昌屈原文化“一标三地”建设重要载体,以新视野、新手法推动屈原文化活化展示,现举办“2022年湖北宜昌屈原文化公园雕塑创作大赛”,广泛征集反映屈原文化的雕塑作品。

大赛背景

宜昌建设屈原文化公园,是宜昌新时期提品质、增能级、走向国际的精神内核和重要引领,是继承和弘扬屈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发展、创新性转化的重要行动,是服务和支撑长江国家文化公园的重要举措。

屈原文化公园由宜昌城发集团投资建设,选址在宜昌市中心城区长江以南磨基山片区,总用地面积约236公顷,核心建设面积约66.4公顷。项目已于今年8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包含一座书院、一组园林、一条文化街、一组雕塑、一台戏、一个酒店、一个营地。其中,“一组雕塑”为本次创作大赛征集内容,要求以屈原作品或人物雕塑为文化主线,以艺术化手法展现屈原文化,成就中国屈原文化雕塑之城。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宜昌城发集团

承办单位:宜昌屈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屈原文化研究院

创作主题

(一)大赛主题:屈原的世界 世界的屈原

(二)作品主题:提取屈原作品、屈原精神等元素进行创作。屈原文化公园雕塑主轴线上的爱国主题雕塑、求索主题雕塑、天问主题雕塑。

作品征集

(一)参赛对象

国内外艺术家、设计师、在校师生及相关机构

(二)作品应用场景

  宜昌屈原文化公园屈原广场景观雕塑布置轴线图

1.屈原文化公园屈原广场雕塑主轴线;

2.屈原文化公园室内外各个景观节点;

3.宜昌市重要道路、公园、广场等景观节点和公共场所。

报名投稿

(一)报名与初评投稿

参赛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PDF签字扫描文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参赛者承诺书》(PDF签字扫描文件)、作品设计稿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按照“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单位名称”的格式命名并发送至投稿邮箱。国外参赛者原则上用英语填写。

作品设计稿应包含正面、背面及两侧不同视角,完整呈现作品形式与创意,作品图片文件每张不小于2MB(最好是实体、模型照片)。

(二)复评投稿

入围复评的作品,参赛者须按要求报送立体模型小样。立体模型小样原则上最短边尺寸不小于30厘米,最长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放宽小稿尺寸有利于创作雕塑塑造的发挥(须真实的表达作品在实际环境中的效果,要求模型的材料、色泽、质感以及各部分之间的大小比例关系与实际成品相仿)。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与组委会联系。

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体现屈原文化爱国求索的精神内涵,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彰显文化自信。

(二)新颖现代。作品形式要新颖独特、简洁凝练、精致和谐,展现艺术的美感和视觉冲击力,满足群众对美的追求。

(三)尊重地域特色。体现大赛主题,灵活运用材质,创作具有屈原文化特色的作品,要充分考虑宜昌本地风土人情和周边生态环境条件。

(四)符合规范要求。参赛作品的类型、尺寸、材质等要素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规范。

(五)开放包容。体现创作者的美学感悟与深度思考,尊重多元文化,体现国际性与开放性。

评选奖励

(一)评审

初评:由相关部门、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出入围作品。

复评:以展览的方式展出作品立体模型小样,综合专家及公众意见,选出获奖作品。获奖作品中选出部分作品方案进行落地制作(与参赛者另行签订艺术创作与制作合同)。

(二)时间节点

初评时间:2022年11月30日;

初评结果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1日;

复评投稿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

复评评审时间:2023年2月10日;

复评结果公布时间:2023年2月15日。

(三)奖项和奖金(含税)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共10万;

二等奖(2名):奖金5万元/人,共10万;

三等奖(5名):奖金3万元/人,共15万;

优秀奖(10名):奖金0.6万元/人,共6万;

入围奖(20名):奖金0.3万元/人,共6万。

上述所有奖项涉及的税费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大赛声明

1.凡提交作品参加本活动的参赛者均视为已承认并遵守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2.投稿作品必须原创,作者应拥有作品全部的知识产权,且未在任何场地建设,杜绝抄袭和一稿多投。

3.参赛作品方案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如有以上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若因此产生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全部责任。

4.设计投稿后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复制、发行、宣传、出版、展览及实施等形式的权利,主办方实施上述行为,不再另行向参展作者支付费用。

5.因丢失或损坏、误寄、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参赛作品丢失或是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获奖作品将由主办方收藏。若作品实施成品放大制作,获奖作者须参与实施制作过程的深化创作。设计协作费另行协商。

7.后期实施雕塑放大落地制作相关费用,与参赛者另行签订艺术创作与制作合同,须创作者本人参与设计优化、制作安装全过程。

8.投稿作品无论是否采用均不退回。

9.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邮寄、打样、差旅等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大赛不组织踏勘现场,参赛者可自行踏勘。

11.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终评结果为准。为保证赛事的公平性及作品质量,组委会保留对奖项数量适度增减的权利:如奖项空缺、奖项增额等;

12.本次大赛所有相关资料仅供参赛者个人参赛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散发传播,否则,主办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3.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14.主办方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参赛者承诺书》

联络方式:

朱虹光:15972726870

王家豪:13135801005

邮 箱:ycqywh123@163.com